關于發布國家標準《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的公告
現批準《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為國家標準,編號為GB 50343-2012,自2012年12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5.1.2、5.2.5、5.4.2、7.3.3條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原《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 50343-2004同時廢止。
本規范由我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出版發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12年6月11日
前言
本規范是根據原建設部《關于印發<2007年工程建設標準規范制訂、修訂計劃(第一批)>的通知》(建標[2007]125號)的要求,由中國建筑標準設計研究院和四川中光高科產業發展集團在《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 50343-2004的基礎上修訂完成的。
本規范共分8章和6個附錄。主要技術內容包括:總則、術語、雷電防護分區、雷電防護等級劃分和雷擊風險評估、防雷設計、防雷施工、檢測與驗收、維護與管理。
本規范修訂的主要內容為:
1.刪除了原規范中未使用的個別術語,增加了正確理解本規范所需的術語解釋。此外,保留的原術語解釋內容也進行了調整。
2.增加了按風險管理要求進行雷擊風險評估的內容。同時,在附錄部分增加了按風險管理要求進行雷擊風險評估的具體評估計算方法。
3.對表4.3.1中各種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雷電防護等級的劃分進行了調整。
4.對第5章“防雷設計”的內容進行了修改補充。
5.第7章名稱修改為“檢測與驗收”,內容進行了調整。
6.增加三個附錄,即附錄B“按風險管理要求進行的雷擊風險評估”,附錄D“雷擊磁場強度的計算方法”,附錄E“信號線路浪涌保護器沖擊試驗波形和參數”。附錄F“全國主要城市年平均雷暴日數統計表”按可獲得的最新數據進行了修改,僅列出直轄市、省會城市及部分二級城市的年平均雷暴日。取消了原附錄“驗收檢測表”。
7.規范中第5.2.6條和5.5.7條第2款(原規范第5.4.10條第2款)不再作為強制性條文。
本規范中以黑體字標志的條文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本規范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管理和對強制性條文的解釋。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日常管理,中國建筑標準設計研究院和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現需要修改或補充之處,請將意見和建議寄往中國建筑標準設計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區首體南路9號主語國際2號樓,郵政編碼:100048);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區天宇路19號,郵政編碼:611731)。
本規范主編單位:中國建筑標準設計研究院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規范參編單位:中南建筑設計院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建筑設計研究院
北京市建筑設計研究院
現代設計集團華東建筑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四川省防雷中心
上海市防雷中心
北京愛勞高科技有限公司
武漢岱嘉電氣技術有限公司
浙江雷泰電氣有限公司
本規范主要起草人:王德言 李雪佩 劉壽先 孫成群 張文才 邵民杰 汪 雋 陳 勇 孫 蘭 徐志敏 黃曉虹 蔡振新 王維國 張紅文 楊國華 張祥貴 汪海濤 王守奎
本規范主要審查人員:田有連 周璧華 張 宜 王金元 楊德才 杜毅威 陳眾勵 張鈦仁 趙 軍 張力欣

查看附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可付費下載)?